快新聞/「撞船」是中國人大代表用詞 綠委:不能任意扣上帽子
洪申翰指出,「撞船」是中國人大代表的用詞。(圖/民視新聞)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4)日聚焦中國三無船隻翻覆事件,會前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更改專案報告名稱令在野黨不滿。不過,民進黨團副幹事長洪申翰今(5)日指出,中國人大代表陳雲英4日批評,台灣撞船致人遇難,應該道歉、賠償、處置肇事者,可看出中國是怎麼使用「撞船」2字的,用意就是訂台灣海巡的罪,「這就是現在人大的代表正在使用的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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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舉行輿情記者會,針對國民黨大力批評,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改專案報告一事。黨團書記長莊瑞雄說明,在某一個事件,「行政跟立法本來就會對它評價有所不同」,大筆一揮就改了,涉及到社會治安,在立法院常認為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或毒品要求行政部門加強查緝的,就會說毒品氾濫,但行政部門只會針對立法院所要求監督的事項進行專案報告。

莊瑞雄指出,過去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國民黨的前內政部長李鴻源,因此在國會裡刻意挑起這樣的問題說不尊重或藐視國會,都有點太嚴重了。

黨團副幹事長洪申翰補充,中國人大代表陳雲英4日批評,台灣撞船致人遇難,應該道歉、賠償、處置肇事者,可看出中國是怎麼使用「撞船」2字的,用意就是訂台灣海巡的罪,用了這2個字後,就是要道歉賠償、懲處肇事者,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這就是現在人大的代表正在使用的詞」,因此民進黨團才堅持這2個字是不能任意扣上的帽子。

洪申翰表示,現在藍白一直放話說標題很重要嗎?有什麼好堅持的?有什麼好弄到委員會裡面大家意見不同的。因為金門海巡事件兩岸協商仍在進行中,如果台灣國會逕自用了撞船案,中方談判代表一定會非常高興、如獲至寶,跟台灣談判代表說,「你們自己的國會都說是撞船案了,你有什麼好在這個談判桌上跟我爭的。」

洪申翰痛斥,這是陷台灣談判代表及海巡於不義,錯誤名詞定調後面衍生的問題非常嚴重,可能導致海巡遭遇法律問題,因此管碧玲當然要在國會嚴正表達標題不妥。

洪申翰呼籲,該譴責或糾正的應該是提出「撞船案」3個字的召委,而不該是捍衛國家權利、海巡尊嚴而要求糾正的管碧玲。是非對錯牽扯到大是大非的國家利益問題,怎麼可以等同視之?

莊瑞雄也說,立法院昨日攻防翻覆事件時,中方代表隔海緊盯直播,海巡弟兄也會觀看直播,但昨天國會議員所扮演的角色,有一方會開心,另一方他相信海巡弟兄看了覺得點滴在心頭,國會到底有沒有挺他們?直接定義為撞船案要他們情何以堪?

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補充,行政部門著修立法部門下的專案報告名稱比比皆是,無論誰在朝、誰執政都一樣,相信這是對新國會上了很好的一課,「逝者已矣,來者有可追」,未來針對任何議事文字,朝野各黨委員都應更自制,避免使用帶有意識形態、先入為主判斷的文字。

吳思瑤提醒,小心不要中了中國的圈套、陷阱,用「撞船」2字可能都是配合中國的劇本,2字是「包藏禍心」的政治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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