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色自小客車和白色自小客,在十字路口激烈碰撞,這一撞,銀色車輛瞬間90度向左轉,而白色自小客則被撞飛到水田裡,濺起2、3公尺高的水花,直到車輪陷入瀾泥巴裡,才停了下來。車內的35歲鄭姓女子,頭部遭到撞擊紅腫疼痛,幸好意識清楚,只是周圍都是水田,該怎麼下車?是個很大的難題。這時有位附近民眾,乾脆捲起褲管,奮勇「潦落去」,一步一步,把受困的女子揹了上來,而另一部銀色自小客車的駕駛,60歲的黃姓男子,則出現胸痛的症狀,幸好沒有大礙。苑裡分駐所長林健平:「雙方駕駛人均受傷送醫,所幸無生命危險,雙方駕駛人酒測值均為0。」
醫護人員將傷患送醫治療。(圖/翻攝畫面)
根據交通部法規,路口閃光號誌如果是閃黃燈,就表示「行駛在幹道上」,車輛應減速慢行;另外,如果是閃紅燈,就表示「應停車再開」、讓幹道車優先通行;還原事發經過,當時黃姓男子,前方的閃光號誌是閃黃燈,而鄭姓女子的前方則閃紅燈,但雙方都沒有減速,互不相讓的結果,兩敗俱傷;相關肇事責任,交由警方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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