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再還原時間序 洪申翰:僅通知14:35進議場!照時間到已被跳過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陳思妤報導

立法院15日沒收質詢風波延燒,媒體人黃揚明曝光調查報告,內容指當天下午1時50分議事處就致電下午所有委員告知立委陳亭妃改書面。對此,民進黨立委洪申翰再次發文還原真相,他表示,一直都沒有從議事處收到陳亭妃改書面的訊息,而議事處建議進場的時間,就是下午2時35分,他照著議事處建議的時間進場,但韓國瑜已把他的總質詢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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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說謊,請不用望文生義的影射!」洪申翰在臉書表示,他可以坦蕩蕩的跟大家還原最完整的真相。他說,今天有人在社群媒體上,發了張上週五的時序說明,寫到當日上午11時30分和下午1時50分都有被議事處「通知」,似乎在影射他有被通知到總質詢時間調整。

洪申翰指出,真相一,至始至終,他都沒有被通知陳亭妃改書面。洪申翰說,當日上午11時30分,議事處通知他的辦公室,總質詢時間是下午3時,請在2時35分左右進議場準備,但當天,立法院長韓國瑜在下午2時34分就已念過他的名字。

洪申翰表示,當日下午1時50分,議事處第二次打到辦公室,但整通電話只有沒頭沒尾的說,「羅明才委員可能質詢不到15分鐘」,但羅明才根本總質詢遲到,沒能質詢,但完全沒有提到,陳亭妃改為書面。

洪申翰說,事實上,在他辦公室接到第二通電話的時候,總質詢的電視螢幕上還清楚的標示,陳亭妃是口頭質詢。洪申翰強調,一直都沒有從議事處收到,陳亭妃改書面的訊息,而議事處建議進場的時間,就是下午2時35分,以上的訊息,和他前幾天的發文和受訪並無違背。

洪申翰還指出,真相二,唱名三次不在場可跳過,不適用於總質詢。洪申翰表示,許多人會以〈立法院議事規則〉第29條,「登記發言之委員,經主席唱名3次仍不在場者,視為棄權」來說韓國瑜符合議事規則,那顯然沒看清規範。

洪申翰指出,此規定是規範「廣泛討論的登記發言」,而非是總質詢的議事程序他強調,立委的總質詢是憲法賦予的權利,和議事規則的位階層次不同,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洪申翰希望可以基於事實來評論,他重申自己確實照著議事處建議的時間進場,但當然很遺憾,進場時韓國瑜已把他的總質詢跳過,這是任何人都不願遇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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