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陳超明稱當選立委後不會逃亡 高院仍裁定延長限制出境8個月
立委陳超明(右1)再度被高院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已被國民黨停權的立委陳超明因涉SOGO經營權收賄弊案,自2020年12間限制出境、出海至今。由於期限即將屆滿,陳超明向法院主張他以最高票當選苗栗縣立委,為答謝鄉親支持,並無逃亡可能,但高等法院不同意陳的說法,日前裁定自今(2024)年4月4日起再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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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超明因涉貪汙,2020年8月14日被羈押禁見;檢察官9月21日起訴。台北地院同年12月4日裁定陳超明准予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週二向轄區派出所報到。

陳超明經4度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最近一次期限將在今年4月4日到期。陳超明具狀主張,他每次開庭都有如期到庭,在國內有固定的工作與住所,更在今年1月13日以最高票當選苗栗縣選區立委,自然是要勤勉問政以答謝鄉親支持,實在沒有畏罪逃亡海外的可能。

陳超明表示,本案卷證均已扣案,證人也已調查詰問釐清,他並沒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串供之虞,也已提出500萬元高額具保金,因此沒有延長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

高院裁定指出,陳超明所犯公務員職務上收賄罪為7年以上重罪,且台北地院一審判陳7年8月徒刑,可見其犯罪嫌疑重大。

高院認為,陳超明規避審判及刑罰的可能性仍然很高,而他身為立委有豐富人脈和資源,無法排除其逃亡海外可能,因此裁定自2024年4月4日起,再延長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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