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今在臉書發文,解析台北地院所做出的判決。黃帝穎批評,鍾沛君指控朱學恒強吻,朱學恒反倒跑去北檢「自己告發自己」,這就是在惡搞司法。他認為,朱學恒迄今強辯沒性犯罪,顯然當時「告發自己」的動作,就是企圖僥倖利用司法查無實據,以形塑「法院認證」沒性騷擾的假象。
黃帝穎指出,法院今天依強制猥褻罪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這凸顯了朱學恒的兩大謬誤。
首先,朱學恒誤解告發。黃帝穎說明,告發在刑事訴訟實務,是以認定有犯罪嫌疑為前提;而朱學恒「自己告發自己」,就是認定自己有犯罪嫌疑,請檢察官發動偵查。
黃帝穎也說,朱學恒小看了性犯罪被害人。他認為,一般性犯罪被害人,常見因心理壓力、擔心二度傷害或證據不足等因素,未必會透過法律途徑追究責任。
黃帝穎認為,鍾沛君的勇敢出庭,追究性犯罪者罪責「具正面意義」,也正告朱學恒「別小看被害人!」
台北地院指出,朱學恒的強制猥褻行為,嚴重侵害鍾沛君的性自主決定權與身體控制權;甚至在於案件偵查審理期間,朱學恒仍利用經營之頻道、社群及向媒體發表言論,形塑鍾沛君是受他人指使的政治打手,而自己是遭受政治迫害等等。導致鍾沛君於提出告訴後,承受更高程度的社會關注及輿論非議,所產生的精神壓力造成鍾沛君無法輕易抹滅之心理傷害。
北院認為,參酌朱學恒於犯罪後所顯現欠缺性別平權意識、毫無悔悟之態度,應予以嚴懲;並審酌朱學恒過去並無犯罪紀錄之品行,以及身為知名翻譯家及網路直播主等生活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1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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