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周滿芝於2004年間以中配身分取得我國身分證,其過去為「陝西省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及「中國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成員,明知上述團體均受中共統戰部門實質控制,卻仍配合指示在台設立組織。周於2016年主導成立「高雄市新住民姐妹關懷協會」,並在2017年間以理事長身分,與中國相關單位人員進行視訊會議,接受統戰工作指示,甚至一度擔任籌組「中國愛國黨」在台發起人。
判決指出,周滿芝於2017年間曾攜帶統戰文件赴中國,試圖面會高層,表達宣揚統一立場;2018年再赴中國,與「陝西省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負責人簽署「促統宣言」,明示認同中共對台灣的領導角色。2019年,周於台灣成立全國性組織「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並隨即設立「大陸地區工作委員會」,由中國相關人士出任主席,訂定內部管理辦法,明確將組織宗旨定為「維護大中國團結統一、力促和平統一」。
此外,周滿芝與中方人士亦曾規劃在台舉辦大型文化活動,並由中國方面向官方單位爭取經費。雖活動最終因資金未到位中止,但法院認為,相關計畫內容已具明確統戰目的,顯示其持續為中國在台發展附隨組織。周並於2023年底另涉反滲透法案件遭查辦。
高雄高分院判決指出,依國安局提供之情資及相關證據,可認定「陝西省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與「中國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在人事、政策及行動上均受中共統戰系統控制,屬中國官方實質掌控團體。周滿芝依其指示在台成立社團,並透過新住民、中配及其二代進行長期、系統性滲透,已對我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與社會安定造成實質威脅。
法院審酌,周犯行時間長達數年,組織層級由地方擴展至全國,並直接向中共統戰高層尋求指導與資助,意圖削弱台灣社會對中共滲透的警覺,危害國家安全。惟考量其行為以意識形態與組織發展為主,與傳統刺探軍事機密之間諜行為仍有差異,且過去無刑事前科,最終量處有期徒刑8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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