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黃國昌:讓中天換照回歸法律與專業的判斷 才是民主法治應有的本質
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預計在10月26日召開中天電視申請中天新聞台換照案聽證程序,備受外界關注。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今天在臉書表示,如果連中天新聞如此離譜至極的表現,都能以「新聞自由」之名,不斷取得換照許可,受到保護的只有「既得利益者」。他也說,應回歸法律與專業的判斷,才是民主法治應有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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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今天在臉書以「讓中天換照,回歸法律與專業的判斷」為題發文,談論近期中天換照案一事,作上述表示。黃國昌首先提到,從2012年的「反旺中」,到2019年的「反紅媒」,對於蔡衍明控制的旺旺中時,他的看法一向清楚,立場也從未改變。

對於中天新聞是否應該許可換照的議題,黃國昌說自己原先不想多說什麼,許多該說的,過去8年台灣的公民社會與新聞傳播學者都已經說了,「但是,看到最近中天新聞與中國國民黨不斷炒作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為了避免重蹈2014年時換照審查時的放水覆轍,讓公民社會的努力再次功虧一簣,對於這些刻意混淆的謬論,有必要予以駁斥澄清」。

黃國昌以「馬英九前總統的嚴重誤導」說明,日前馬英九公開在臉書上,指稱政府打算對於中天新聞「撤照」(撤銷執照),這是完全悖於事實的錯誤陳述。他認為,此次NCC必須作出的決定,係是否許可中天新聞「換照」,而非「撤照」。黃國昌認為,「作為法律人,馬英九不應該離譜到不瞭解兩者間的鉅大差別」。

黃國昌指出,對於電視執照,廣電三法明定的制度,是「定期執照」,而非「萬年執照」。以中天新聞台所適用的《衛星廣播電視法》而言,第11條明定:「執照有效期間為六年」。

他另提到,《衛星廣播電視法》從未採取「保證換證」制度,NCC向來採取的管制立場為「換照視同新設」。對於所有的衛星廣播電視,均適用同一套法律管制基準。

黃國昌表示,有政治立場、持不同意見,在民主國家,從來不是問題,但關鍵在於,「抱持特定立場的背後,是否符合事實?有無法律基礎?」黃國昌說明,我國現行的廣電三法對於電視新聞頻道,所採取的是「定期執照」制度,而非「萬年執照」制度。

黃國昌指出,針對中天新聞換照,初審6位評分「不合格」的委員,全部都是外部的學者專家與公民團體代表,沒有一個是NCC的官方代表。攤開這些外部委員過去的公共參與經歷,要指控這些委員受民進黨政府控制,不僅是對這些委員的重大侮辱,更是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黃國昌批評,當旺中傳媒的高階主管們,自己都背棄了新聞專業的基本要求,讓蔡衍明直接依個人好惡下令新聞的取材及內容,讓中天新聞成為蔡衍明個人打壓異己的政治工具,這些人如何能大言不慚地拿「新聞自由」當自身離譜行徑的擋箭牌?

他在文末強調,如果連中天新聞如此離譜至極的表現,都能以「新聞自由」之名,不斷取得換照許可的「Free Pass」,現行法的「定期執照制度」即完全崩潰,徹底淪為「萬年執照制度」。如此一來,受到保障的,只有「既得利益」,而非「新聞自由」,更絕不是「閱聽人權益」,「讓中天換照,回歸法律與專業的判斷。這才是民主法治應有的本質」。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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