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奪46命!黃女裁定羈押「2度點頭」表達冤屈
黃女因前後供述矛盾,有逃亡、勾串證人及滅證之虞,被高雄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圖/民視新聞網)

社會中心/周孟漢報導

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樓火警造成46死41傷,經警方調查後發現,郭姓男子及黃姓女子涉有重嫌,並將2人帶回調查,移往高雄地檢署複訊,事後檢察官裁定郭姓男子以6萬元交保。至於黃女則因有逃亡、勾串證人及滅證之虞,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被高雄地院裁定羈押禁見,而當黃女被媒體問到「覺得自己冤枉嗎?」她則狂點2次頭表達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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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城中城大火奪46命!黃女裁定羈押「覺得被冤枉」狂點頭表冤屈
黃女面對媒體全程不發一語,僅2度點頭表達冤屈,隨後便坐上警車離去。(圖/民視新聞網)


高雄地檢署表示,偵辦城中城大樓火災案件,經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疑似涉案的2人,承辦檢察官訊問後,認定被告2人均涉《刑法》第173條第2項失火燒燬住宅、第276條過失致死等之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其中黃女因前後供述矛盾,與現場鑑識之跡證不符,並有逃亡、勾串證人及滅證之虞,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郭姓被告則經檢察官諭知6萬元交保候傳。

此外,黃女明知點燃沉香,離去前應注意火苗有沒有熄滅,但她卻疏於注意,沒將使用過後的沉香熄滅,還放在沙發椅旁邊後,就擅自騎車離去,導致火苗未熄滅燃燒到住處物品,進而引發火勢而迅速延燒,並造成多人死傷,高雄地院於晚間11時許裁准黃女羈押禁見。

事後,檢方在得知法院裁定後,立刻將黃女送往燕巢看守所,而在押解至看守所時,黃女面對媒體詢問時全程低頭不發一語,直到記者詢問「覺得自己冤枉嗎?」她才2度點頭表達冤屈,隨後便坐上警車離去。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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