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甜代言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公司所生產的「果蔬類」食品,該商品屬於普通食品,她卻在廣告中聲稱商品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違反中國廣告法規定「普通食品不得進行治療、保健等功效宣傳」,廣東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做出行政處罰,罰金高達人民幣722.12萬元(約新台幣3144萬元)。
而中國官煤《人民日報》昨(28)日針對景甜事件做出評論,表示該事件「令人警醒、發人深思」,強調藝人廣告代言有時「翻車」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相關部門介入調查是為了維護市場秩序、整肅風氣,「為了追求高額的利益回報,對自己代言的商業廣告違法內容不去拒絕或阻止,而是堂而皇之地予以放大和推廣」,這樣的錯誤不該也不能出現。
中國官煤《人民日報》昨(28)日針對景甜事件做出評論,表示該事件「令人警醒、發人深思」。(圖/翻攝自景甜微博)
不過,根據中國《廣告法》規定「對在虛假廣告中作推薦、證明受到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利用其作為廣告代言人。三年之內不能夠再代言廣告」。景甜不僅要支付高額罰金,在3年內也都無法有代言的收入,恐怕僅能靠電視劇演出費維生。
根據中國《廣告法》規定,景甜不僅要支付高額罰金,在3年內也都無法有代言的收入,恐怕僅能靠電視劇演出費維生。(圖/翻攝自景甜微博)
對此,中國網友認為,景甜因代言違法而遭到重罰,似乎有點過於嚴重,不少人直言「整天拿明星開刀」、「比這個嚴重多的,也沒見你們這麼義正言辭」、「這是捏軟柿子嗎?」、「比她代言出問題更嚴重的藝人什麼事都沒有」、「任人宰割」、「有些更狠的虛假廣告上電視把老年人騙得一愣一愣的,怎麼沒有相關部門審核?」、「轉移視線,說說書上插畫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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