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5日下午4時中壢分局自強派出所員警周亭妙、黃靖翰、車文峯許接獲一起「誆面交詐欺手機案」,被害人黃男於社群軟體臉書販售「iPhone 13pro 128」金色手機,遭一名臉書暱稱「林林林」的買家私訊,便相約至中壢區環中東路的便利超商面交手機。
有關這起「誆面交真詐欺案」,警方說明,吳姓買家至相約的超商見面,但吳男則佯稱該超商的ATM無法提領現金,便載著黃男換至附近的超商提款,並相邀一同下車領款時趁隙駕車逃逸,黃男則上前追趕未果,隨後用自身手機於社交軟體「通訊行群組」將該手機序號、顏色等特徵通報同業協尋,並立即向警方報案。
警方獲報後隨即擴大偵辦,於2小時內循線查獲犯嫌所使用之車輛,並於八德區介壽路上的通訊行外,當場查獲吳姓犯嫌及手機(贓物),全案依詐欺罪移請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中壢分局呼籲,網路購物務必慎選買家,特別是價格昂貴的手機及電子產品,若選擇面交,則應有人陪同,地點也應選擇人多地方,避免遭受詐騙。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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