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警開道送確診兒! 父到醫院才說「我也確診」

18日下午1點左右,台中有一名男子開車到警局門口求助,說他2歲確診的兒子,發高燒40度、抽搐,請求警方開道送醫,員警火速在10分鐘內將小孩送進急診室;但此時這名男子才自稱說「自己也是確診者」,這到底有沒有違法問題呢?台中市衛生局說「如果是出於不得已的行為,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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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下午一點,35歲的王姓男子,開車到四平派出所門口,匆忙下車,跑入警局內,大聲求救,說車上2歲的兒子,已確診,還發高燒到40度,有抽搐的情形,請警方幫忙開道送醫,員警二話不說,立刻往外衝。

救人要緊,人民保母沿路鳴笛,加上猛按喇叭,火速在10分鐘之內,把小孩送進急診室。

請警開道送確診兒! 父到醫院才說「我也確診」

四平所副所長呂倍翠表示,「很慌張說他從大雅區這邊過來,那因為假日的時候車潮比較多,行經我們派出所,因為比較醒目,所以他就立即到派出所這邊,請求我們警方協助幫他開道。」

幸好,經過醫師診斷,兩歲小男童沒有大礙;這時,開車跟在後頭的男童父親也趕到醫院外頭,他在確定自己的兒子進入急診室、已經安全之後,才向醫護人員坦承「自己也是確診者」。

請警開道送確診兒! 父到醫院才說「我也確診」

醫護人員趕忙通報,換句話說,在第一時間,是由確診的父親載著確診的兒子送醫,這有沒有違法的問題呢?

台中市衛生局副局長邱惠慈說,「出於不得已的行為的話,是可以不予處罰,至於這個個案,我們也很開心說,這個爸爸他有看到小孩,需要緊急就醫,那也有跟我們的警員來求助,緊急送醫之後,這個小孩已經康復離院,這個個案我們會就個案先來釐清,因為法律上面有情理法,釐清之後我們會再做適當的處理。」

請警開道送確診兒! 父到醫院才說「我也確診」

台中市衛生局認為,小孩平安最要緊,而且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早在5月21日就已經發布指引,在緊急的情況下,確診個案可由確診者全程配戴口罩陪同就醫,法律保留了彈性,把人命擺在最前面。

(民視新聞/劉朝陽、李柏瑾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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