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上司機報警,控訴乘客到達目的地後卻不付錢,雙方吵起來,乘客也不甘示弱地回嗆司機,叫車時留了電話號碼,為自己叫屈。
你一言我一句雙方僵持不下,講到要怎麼付費,兩人還是無法達成共識。26日早上7點多外籍乘客透過超商系統叫車,從萬華搭到大同區車資共115元,到了目的地後,乘客不斷辯稱,有綁定手機號碼,要使用簽單付款,但又拿不出簽單,小黃司機氣得報警提告。
建成派出所副所長蔡宗銘說,「但是無法提供相關單據,計程車司機遂至本所提告,經警方通知到案說明後,全案依詐欺罪移請偵查隊續辦。」
企業簽單必須透過公司行號,與特定車行簽約合作才能取得,這名外籍乘客拿不出相關單據,司機就無法報銷請領車資,辛辛苦苦載客等於白跑,換誰都無法接受!
更多新聞: 快新聞/知本某飯店游泳池氯氣外洩! 4大9小疑中毒急送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