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月因不滿鄰居太吵,持刀闖進對方家中砍殺一對夫妻的吳姓男子,行兇後刻意避開有監視器的大樓電梯,改走樓梯,同時不斷變裝,從穿藍衣外套,變成灰色短袖T恤,落網時已經是改穿灰色背心,儘管不斷製造斷點,但最終仍是被上銬逮捕。
聲源:記者(2003.09):「會不會覺得對小孩子愧疚。」
吳姓男子砍殺一對夫妻後變裝逃逸,警方突破斷點將人逮捕歸案,檢察官求處死刑。(圖/民視新聞)不僅被抓進警局後極度不配合,就連檢察官複訊時,也都沉默以對,但檢警科學辦案,還是證明他當時是預謀犯案,而且當著兩名幼童面前殺害他們的父母親,已經沒有教化可能,全案也在12日偵結起訴。
高雄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宋文宏:「被告涉犯刑法第271條第一項之殺人罪嫌,情節最重大的犯罪且已無教化之可能性及必要性,認被告手段兇殘泯滅人性心性狡詐,犯後態度不佳其惡性重大,罪無可逭非永久與世隔絕不足以實現正義,故建請法院量處被告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殘忍的手段,如今被求處死刑,算是還給家屬一個公道,但卻永遠喚不回兩名幼童的父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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