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1988年就讀國三的簡姓少女,在某日告知父母放學後要去草屯碧山巖附近的寺廟玩,不過後來卻人間蒸發,就此失去音訊,讓父母心急如焚,對於愛女突如其來的消失,簡父、簡母感到十分錯愕,也指出女兒平時上課狀況正常,不懂為何會突然失蹤。警方一開始陪同簡父尋人數月,但卻一無所獲,夫妻倆不惜辭去工作2年開著貨車,跑遍全台各地指認無名屍,可惜沒有一個跟女兒有相同特徵。
簡父配合警方提供DNA採樣比對,但最後仍未能找回愛女。圖僅示意,與本新聞無關(示意圖/翻攝自pexels)簡姓少女在失蹤期間,未有出入境、刑案及在監在押的紀錄,也沒有投保全民健保、勞保,或是申辦電話的資料紀錄。2022年,南投縣警察局配合內政部警政署推動清查全國失蹤人口專案計畫,為家屬和直系親屬採樣進行DNA比對、確認無名屍身分,希望能協助無名屍找到親人,簡父也配合提供DNA進行採樣比對,可惜最終仍未能尋回愛女,最後一絲希望也跟著粉碎。
簡父、簡母在經過35年的苦尋後,委託兒子向法院提出簡姓少女死亡聲請。圖僅示意,與本新聞無關(示意圖/翻攝自pexels)如今過了35年,簡父、簡母已年邁不少,去(2023)年夫妻倆決定忍痛接受事實,委託兒子向南投地方法院提出聲請,宣告簡姓少女死亡。南投地院在今(2024)年2月做出裁定,「陷於生死不明之狀態已逾7年之失蹤法定期間,聲請人為相對人之弟,與相對人間有法律上利害關係,其請求對相對人為死亡之宣告,核與首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更多新聞: 1歲童遭虐致死!無良保母「拍照炫耀、訕笑」家屬悲憤喊:一定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