叡叡媽媽表示,「反覆被壓制他不能呼吸的痛苦,我感覺到他的痛,所以我也跟他一起痛,那個19分鐘我覺得他像,被凌遲一樣不斷地被悶著。」
回想起寶貝兒子在托嬰中心,遭保母壓制悶死,叡叡媽媽再度情緒失控,一度哽咽淚崩,加害人廖姓保母以過失致死罪,法院判決三年半,對於過失這兩個字,媽媽很有意見,完全不能接受。
叡叡媽媽表示,「重點不是時間,即使判了死刑,我小孩也不會回來,所以不論多久,我說實在的我都不能接受,但我更不能接受是,用的是過失這個罪名判決,她應該要以殺人罪來判。」
叡叡媽媽認為長達19分鐘的悶壓,兒子不到一歲,小小的身體想反抗卻無法掙脫,認為保母是不確定性故意殺人,而不是過失致死。廖姓保母最早被檢察官以業務過失致死起訴,修法前分普通過失致死跟業務過失致死,兩種刑度一個2年以下一個5年以下,修法後通通一視同仁都叫過失致死,處5年以下徒刑。而家屬主張故意殺人,刑度是10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
叡叡媽媽表示,「那一間分所以及其他分所,14位保母都有不當的行為,都有被社會局裁罰,這是一個結構性的問題。」
除了無法接受保母判決罪名,僅僅只是過失致死,叡叡媽媽也相當不滿,應該負責的經營者,卻沒有被起訴,只承擔行政罰,沒有刑法約束,叡叡媽媽說等看了判決內容再決定是否上訴,希望法院能重視托嬰問題,不要再有下一個叡叡!
(民視新聞/黃毓倫、胡希哲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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