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第1530次委員會議決議,大佳國際開發及通元廣告,因銷售台北市文山區「敦皇」建案,廣告刊載地下1樓「香榭迎賓第二門廳」、「維多利亞交誼廳」及1樓「白金漢迎賓大廳」等文字及圖片,因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足以影響交易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大佳國際200萬元與通元廣告6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敦皇」建案在紙本廣告及網站廣告,刊載地下1樓「香榭迎賓第二門廳」、「維多利亞交誼廳」以及1樓「白金漢迎賓大廳」等文字及圖片,廣告整體讓人認為建案規劃的迎賓廳及交誼廳可以合法使用。
公平會指出,依照台北市政府提供的意見,門廳、交誼廳及迎賓廳等設施分別設置於地下1層及1樓停車空間,現況未依原核准用途使用,已涉及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
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指出,目前新屋多有公設比相當高的情況,不少高價宅設置氣派門廳帶來的居住的奢華感,拉高公設比也不在意,但以台北市高價宅來說,含公設動輒單坪來到8、9字頭甚至百萬元,與車位單坪價數十萬有很大落差,但車位違規變成門廳公設,這種現象太離譜,該判決也能讓建商代銷在行銷話術上有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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