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2017年7月受邀中國東方衛視第三季「極限挑戰」節目,總共參與了2期的錄製,然而節目結束後,林志玲卻沒有收到應有的通告費,因此她的工作室「上海御葵影視文化」向「元純文化傳播公司」提告,酬勞糾紛官司糾纏4年,如今二審判決終於公開,林志玲方獲得勝訴,成功追回400萬人民幣(約台幣1700萬元)。
法院判決出爐,林志玲將拿回應有酬勞。(圖/翻攝自天眼查微博)另外,訴訟判決中還提到元純文化傳播公司早就收到東方衛視支付給林志玲的400萬元通告費,然而經過了4年,卻遲遲沒有支付這筆錢,而林志玲在2018年與2020年分別寄送了合約履行通知書給對方,投遞結果也顯示已簽收,儘管元純文化傳播公司堅決表示沒有收到相關文件,但法院仍判定林志玲方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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