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被KO?二連敗判賠120萬!前泰拳冠軍控「熱血T-恤」商標侵權
館長所販售的T-恤被前泰拳冠軍指控侵權,法院判館長要賠120萬。(圖/翻攝自「飆捍」臉書、「notorious_taiwan」IG)

娛樂中心/王溫鈴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的「INFINITE POWER」商標,和前泰拳冠軍王怡天註冊的「INFINITE POWER DRAGON FIGHT ART」商標太過相似,雖然2人曾經協商過,但拳王發現館長仍持續販售印有相關字樣的上衣,一怒告上法院提告求償300萬。法官判館長須賠償王怡天120萬元,雖然館長不服上訴二審卻被駁回,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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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獲得泰拳冠軍殊榮的王怡天,為推廣武術文化而開設訓練館,並在2015年將「INFINITE POWER DRAGON FIGHT ART」等字樣與圖註冊為商標。而館長則以「INFINITE POWER」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 但因為字樣太過相似,雙方經過幾番協商後,在2019年8月館長向王怡天承諾不會再使用「INFINITE POWER」之相關字樣。

館長被KO?二連敗判賠120萬!前泰拳冠軍控「熱血T-恤」商標侵權
(左)前泰拳冠軍王怡天及他的商標。(右)館長所販售的衣服上有相關爭議字樣。(圖/翻攝自「王怡天」臉書、「notorious_taiwan」IG)


可是拳王王怡天發現,館長在簽訂協議後,仍繼續使用、販賣有「INFINITE POWER」字樣之「無限之力T-Shirt」,因此對館長提起告訴,求償300萬元。在一審中,台北地院認為館長侵權事實明確,判館長須賠償王怡天120萬元,但館長不服上訴二審。

館長向法官證稱,當初雙方所簽下的協議書中,並不包含「在簽署前發售之載有『INFINITE POWER』之字樣產品」,但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審酌雙方相關協議事證、郵件往來等證據來看,認為館長侵權事實明確,因此決定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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