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七中隊長「反鎖槍械室」對峙3小時下場曝 總隊長出面揭調職原因
台中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長莊理德「自鎖槍械室」此舉,總隊長李政曉強調「此風不可長」。(圖/翻攝自「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官網、翻攝畫面)

社會中心/王溫鈴報導

台中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長莊理德,因不滿職務調動,在昨(19)日晚間11時許將自己反鎖在槍械室內,直到凌晨3時才自行出來。這起事件震驚警方,而保七總隊今早開記者會說明,表示莊警係因騷擾女警、上班開小差及勤務間飲酒等不當行為才被調離主管職,但他揚言以激烈手段抗議,觸犯了恐嚇危害安全罪,已報請檢察官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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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長莊理德自認被無理調職,19日深夜在媒體群組發3400字聲明,並自鎖槍械室長達3小時,希望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能受理調查自己的調動、懲處案,替他主持公道。對此保七總隊長李政曉今上午說明時,強調:「此風不可長,重懲法辦。」。

保七中隊長「反鎖槍械室」對峙下場曝 違反恐嚇罪總隊長:此風不可長
台中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長莊理德自鎖槍械室抗議,但已違反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圖/翻攝畫面)

李政曉表示,經查莊員108年10月對所屬女警言詞騷擾,核予申誡一次;109年11月因勤務中參加飲宴未依規定出入勤,核予申誡一次;近因111年2月8日中午時段,勤務中飲酒及違反報告紀律,經調查屬實,並於3月18日上午召開人評會,基於其行為已不適任主管職務,經開會決議調整非主管職務及記過處分。

保七中隊長「反鎖槍械室」對峙下場曝 違反恐嚇罪總隊長:此風不可長
台中保七大隊第二中隊協助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執行行政查察及刑事犯罪偵查工作。(圖/翻攝自「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官網)

李政曉說,此舉因內部管理及工作需求推動,應該要做的必要處置,不能讓不適合的人繼續帶領同仁,雖然莊員不服處分,但應循內部正常申訴管道提出意見審核,反向值班同仁假藉主管清點槍械事由進入槍械室反鎖,且槍械涉及同仁及其個人安全,其行為已涉嫌違反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訊後報請檢方指揮偵辦,違法部分一定嚴辦,相關行政違失也會報請警政署專案小組調查追究行政責任。另該員行為,處事不當違紀部分,陳報請警政署,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相關事實後再追究其相關的行政責任,至其訴求,警政署亦會秉公進行調查。

保七中隊長「反鎖槍械室」對峙下場曝 違反恐嚇罪總隊長:此風不可長
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發出2點聲明。(圖/翻攝自「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臉書)


而針對此事件,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也在臉書發出2點聲明,要求暫停處分,呼籲注重法治精神而袪除人治色彩,才是統領警察機關的根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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