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宣傳罷韓投票是意圖滋事? 黃捷盼韓國瑜「正面對決」別惡整基層人員
高雄市議員黃捷盼韓國瑜出來正面對決,不要再讓底下的人背黑鍋。(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罷免高雄市長韓國瑜投票案6月6日登場,公民團體近日在街口宣傳「罷韓」,就是希望能催出更多票,順利「下架」韓國瑜。高雄市議員黃捷今天表示,近日收到情資,韓市府打算用《社會秩序維護法》64及72條來法辦罷韓宣傳,不過她質疑,宣傳罷免投票怎麼會是意圖滋事,希望韓市府不要再惡整基層公務、警消人員,刻意對罷韓團隊找碴。

更多新聞: 指韓國瑜曾入監!劉一德再爆韓兄參與美黑幫

黃捷今天在臉書粉絲專頁貼出一張截圖,當中可見警方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及72條,提醒罷韓宣傳活動別觸犯相關法條。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有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8千元以下罰鍰:一、意圖滋事,於公園、車站、輪埠、航空站或其他公共場所,任意聚眾,有妨害公共秩序之虞,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而不解散者。二、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黃捷今天在臉書貼出一張截圖強調「國瑜機器又動」。(圖/翻攝自黃捷 高雄市議員)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提到,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6千元以下罰鍰: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黃捷認為,第64條勉強扯得上邊的只有第一項,但宣傳罷免投票怎麼會是意圖滋事呢?她接著說明,要這樣講,「那選舉期間的站路口拜票,還有車隊掃街,那都是意圖滋事了?」相信高雄人對於2018年時,韓陣營的貪食蛇車隊掃街一定都還印象深刻,那時候的程度與人數,都是現在罷韓宣傳的數倍,算不算意圖滋事、算不算妨害公共秩序。

若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來看的話,黃捷說,「這就更荒謬了」。她認為,罷韓行動從頭到尾都沒有謾罵喧囂、製造噪音、深夜喧嘩,反倒是韓市府大張旗鼓的拆看板,甚至是周末半夜三點多把基層清潔人員叫來清洗地磚,「難道韓市府所謂的維持社會秩序,就是建立在讓基層人員超時上班、增加業務負擔的基礎上嗎?」

「罷韓」投票6月6日登場。(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黃捷指出,韓國瑜市府近來小動作頻頻,國瑜機器動得很厲害早就不是新聞,但用這種方式,惡整基層公務、警消人員,刻意對罷韓團隊找碴,民眾實在已經無法忍受,否則她也不會收到這樣的線報。黃捷最後用2018年的韓國瑜講過的一句話,「寧願乾淨的輸,也不要骯髒的贏」來送給2020年的韓國瑜,她也請韓國瑜出來正面對決,不要再讓底下的人背黑鍋。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快新聞/以下棋比喻超前部署重要性 韓國瑜視察防疫登革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