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長榮女大生遇害前月梁嫌同地點擄人未遂 南市警還原報案經過認疏失

長榮大學馬國女學生遇害前一個月,嫌犯便在同一地點擄人未遂,雖然警方在接獲報案後有偵處作為,但卻未依規定完備受理報案程序,同時也沒向上呈報,明顯有所疏失,已違反報案紀律。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今日不僅公布懲處,也還原報案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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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女大生命案發生後,各界究責聲四起,原來早在案發前一個月,就有另名女學生在同一地點遭遇同一嫌犯擄人未遂,但當時警方卻沒有成案給報案三聯單,甚至還當做是惡作劇。

經調查,認定上述報案受理過程有明顯瑕疵,台南市警局在今日下午3時公布懲處結果,不僅歸仁分局長楊慶裕遭到拔官,呈報警政署調整職務,局長詹永裕,也將向市長黃偉哲自請處分。

台南市警局今日還原報案經過,9月30日21時4分接獲報案,並與報案陳女前往現場,確認案發位置及查看監視器相關位置,上月7日調到一部可疑車輛,8日前往陳女住處供其指認,但陳女表示無法確認。

台南市警局指出,偵辦工作到了10月10日,已調出該部可疑車輛車牌號碼及車主年籍資料,但因無直接證據指向車主涉案,被害人無法指證,因此將資料建檔保存。

雖然警方在接獲報案後有偵處作為,但台南市警局表示,本案卻未依規定完備受理報案程序,同時未向上呈報,明顯有所疏失,已違反報案紀律。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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