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在我心底的名字〉這首歌曲,是音樂人許媛婷、佳旺、陳文華的創作,先後奪下第57屆金馬獎的最佳電影原創歌曲、第32屆金曲獎年度歌曲等大獎,針對吳宗憲指控抄襲,監製瞿友寧今(29)日發文回應,並非想對抗質疑的言論,只是想忠實呈現另一種聲音「也覺得盧廣仲無端承受這些,更是沒來由的無辜,歌既非他填詞譜曲,也非他製作,他只是位演唱者,代表團隊去領了這個奬,也非他個人」
瞿友寧指出「對於電影創作,既然都有可能不小心和別人雷同,那如何忠實地將自己獨特的情感和生活經驗貫入,尋找創新的可能,這就是我們一直在努力的事,歌曲不也是這樣嗎?一首歌從Demo開始,詞曲、編曲、製作、演唱者好幾關的調整,每個人都用自己的人生經驗和感情去加注在其中,才出現現在的版本」。
瞿友寧表示「這首歌Demo剛出來到現在,身為電影監製的我,還不停退回去請他們修改每一個環節,才呈現出如今的樣子,好不好聽,見仁見智,這部分交流討論,甚至説哪段相近,都該謝謝並尊重評論者,但是冠上『抄襲』我真的覺得是欲加之罪,就智慧財產權的法律層面也已經觸法,這何等嚴重?」
瞿友寧直言「我不確定作曲老師有沒有受到那首西洋老歌的影響,至少我知道每位創作老師在其中來回的不停嚐試,推翻,再創作,早已修改了不知道多少版本,而這些日子從來沒有人談到這首西洋老歌,因為我們從來沒有想師法、模擬或抄襲經典西洋老歌的任何一部份,各位試想,有需要有必要嗎?創作老師真的有江郎才盡必須挖出經典歌其中一段,才能完成這首歌,更何況這首歌未來會給很多人聽到,躲藏不了,被指涉嫌抄襲,未來還怎麼創作下去?一句話這樣傷害創作者,適合嗎?」。
瞿友寧文末強調「這段發言不是針對憲哥」,只是認為看一件事情,真的不能用自己的觀點,就必須強迫所有人接受,甚至用誇張的話語去影響別人,「希望我的這段話,有努力做到客觀平靜,講理分析」。而對於吳宗憲的質疑,盧廣仲經紀公司昨(28)日也回應「有經過比對,歌曲有一定的差異,我們尊重馬來西亞的創作者,也尊重憲哥的看法,謝謝」。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無罪推定原則「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瞿友寧臉書全文:
1895年電影發明,一百多年來,創作者前仆後繼努力創作各種類型,尋找故事,想方設法創新,但還是最終有些故事情節會重複發生,有人戀愛、有人歷經生死、有人爬山,有人潛水,大家應該也是每日三餐,沒有改變,畢竟存在在這個世界上,所聽所聞感染著我們,我們於是創造了一個共情的社會,有時也互相影響著。
後來,我仔細想過,穿衣服都可能不小心撞衫,創新一個故事,如果想要與眾不同,就該回歸每個人的成長經歷,那細微之處,那不同的情感,和你即將説的故事結合,就會產生化學變化,其表達有所不同,而有了創新的可能。
今天冒出了憲哥這則新聞⋯⋯
討論到刻在你心底的名字 這部電影的主題曲《刻在我心底的名字》
本來沒有想理會,因為這個世界偏頗的觀點本來就很多,説越多真相未必會更淸楚,而且眼觀世界,該關心的事情本不該停留在此,但是瀏覽新聞之外,居然看到同行有些朋友,甚至我的師長也都開始認為似有相近,甚至冠上抄襲,批判不齒,看了覺得原來片面之詞影響如此之大,我想我好像是不是能説些什麼事實給大家知道,並非想對抗質疑的言論,只是想忠實呈現另一種聲音,也覺得盧廣仲無端承受這些,更是沒來由的無辜,歌既非他填詞譜曲,也非他製作,他只是位演唱者,代表團隊去領了這個奬,也非他個人,不是嗎?
對於電影創作,既然都有可能不小心和別人雷同,那如何忠實地將自己獨特的情感和生活經驗貫入,尋找創新的可能,這就是我們一直在努力的事。
歌曲不也是這樣嗎?一首歌從Demo開始,詞曲、編曲、製作、演唱者好幾關的調整,每個人都用自己的人生經驗和感情去加注在其中,才出現現在的版本,更不要説這首歌Demo剛出來到現在,身為電影監製的我,還不停退回去請他們修改每一個環節,才呈現出如今的樣子,好不好聽,見仁見智,這部分交流討論,甚至説哪段相近,都該謝謝並尊重評論者,但是冠上「抄襲」我真的覺得是欲加之罪,就智慧財產權的法律層面也已經觸法,這何等嚴重?如果任一方言論,一句話抹煞所有人拚死拚活的努力,這我真的也覺得這樣是對的?是好的嗎?明明每個人都想創新,創作出最好的東西,卻被説成像是翻出樂譜,一個一個音符複製貼上的小偷,情何以堪?
我不確定作曲老師有沒有受到那首西洋老歌的影響,至少我知道每位創作老師在其中來回的不停嚐試,推翻,再創作,早已修改了不知道多少版本,而這些日子從來沒有人談到這首西洋老歌,因為我們從來沒有想師法、模擬或抄襲經典西洋老歌的任何一部份,各位試想,有需要有必要嗎?創作老師真的有江郎才盡必須挖出經典歌其中一段,才能完成這首歌,更何況這首歌未來會給很多人聽到,躲藏不了,被指涉嫌抄襲,未來還怎麼創作下去?一句話這樣傷害創作者,適合嗎?
回憶之前努力的過程,這首歌從我第一次聽到,到最後完成,我們所有人來來回回不停修改,努力了至少三個月,才完成了這一首可以感動我們自己的歌曲。
情感是會傳染的,因為我們每位為這首歌付出的人,都是用盡所有的情感,或許這也是最後它才能感動這麼多人,造成全世界各地都有人在傳唱的原因,難道全世界喜歡這首歌的人,都是年輕到沒有聽過Reality ?或是大家都看到國王穿新衣,閉口不談或睜眼説瞎話?真的適合一句話定義一件事,用強硬的批判傷害一群努力的人?甚至斷定評審專業,整個音樂圈向下沉淪?抱歉,有點難認同這是一位愛音樂的前輩的建言。
很抱歉這段發言不是針對憲哥,只是認為我們看一件事情,真的不能用自己的觀點,就必須強迫所有人接受,甚至用誇張的話語去影響別人,希望我的這段話,有努力做到客觀平靜,講理分析,謝謝大家。
以上言論僅是我個人感想,沒和任何人討論過
#刻在我心底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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